搜活動房網記著了解到,從11月1日開始執行福建省政府日前頒布《福建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辦法》。《辦法》要求,設區市城市市區、縣(市)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區以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內,從2009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實心粘土磚(瓦),2013年1月1日起禁止生產空心粘土磚;
其他區域禁止生產粘土制品的時限,由縣(市、區)政府根據省政府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。《辦法》明確提出,對現有的實心粘土磚(瓦)生產企業,應進行技術改造,逐步轉產新型墻體材料;未轉產的,也不得異地搬遷生產。禁止新建、擴建一切實心粘土磚(瓦)生產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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